各學部、學院(系),各部門,各校區管委會,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大學校務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現將《浙江大學2009年校務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予以公布。
校長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浙江大學2009年校務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本報告根據《浙江大學校務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和2009年度學校行政各部門、直屬各單位的校務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本報告由校務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概述、校務信息公開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三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校務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概述
堅持推進校務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學校工作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相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浙江大學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教育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重要舉措,是浙江大學加強民主管理,促進依法治校的一項重要工作。2009年浙江大學校務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信息公開內容、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創新信息公開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了突出進展,使學校各項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顯著增強,“以公開促規范”的效果進一步顯現,在充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和相關社會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同時,也帶動了學校原有運作模式、管理方式的改進和優化。具體而言,2009年我校校務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成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大公開力度,深化信息公開內容
在校務公開專欄上新設“資源公開”欄目,進一步深化對學校公用資源信息的公開,包括學校大型儀器設備資源、教學資源(含學生自修教室分布情況、教室使用借用情況)、公用房資源、學校有關統計數據等信息情況全面、及時地向師生員工主動公開,方便師生全面了解、查詢學校公用資源信息。
進一步深化對涉及本校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信息,如學籍管理、評獎評優、房產、人事、基建等重點領域信息向校內進行重點公開。對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信息如反映學校歷史沿革、學科和專業設置的信息,以及招生收費等信息主動做到主動向社會公眾公開。
(二)創新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
在校務信息公開工作中,學校在繼續加強原有的網站、會議、文件、校報以及發布公告、接受咨詢等形式實施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構筑平臺,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校務信息公開的服務渠道和方式方法。如通過建立統一身份認證管理體系,全面收集了與廣大師生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這些信息不僅非常全面,且使廣大師生查詢信息非常之方便快捷,有效深化了信息公開的工作成效。
(三)加強信息公開的基礎性工作
加強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立法建議,針對教育部兩次來文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提供了大量的建設性意見。開展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課題研究工作,針對完善我校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進行深入的調研和思考。
二、校務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校務信息情況
1.主動公開的校務信息數量:2009年度,全校新增的主動公開信息共13156條,其中通過網絡方式公開的信息數達12568條。
2.主動公開的校務信息的內容:
(1)學校文件、規章制度、統計數據等有關信息情況。包括全年來學校制定和發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學校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以及統計數據等信息。
(2)與師生員工利益密切相關和社會比較關注的重要事項。重點包括學校重大資源情況;學校各學歷層次和各類學生招生政策、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咨詢等學校招生信息;學生評獎評優、學費減免、貸款、勤工助學的政策、辦法、結果,學生處分等學籍管理辦法,以及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就業信息、就業去向及就業率等信息;教職工培訓、人事任免信息、招考錄用、職稱評審辦法和結果等有關人事工作信息;學校科研項目申報、科研獎勵制度和科研項目結果等科研管理信息;教職工專用房申購政策與申購結果等住房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關資金使用制度、評標紀律、招投標管理辦法、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等信息;財務規章制度、經濟分配政策、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等財務信息。
3. 主動公開校務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1)互聯網:通過學校行政辦公網和學校外網分別向校內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公開相關校務信息,這是我校校務信息公開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徑。
(2)各類年鑒、手冊、報表、校報等紙質資料:通過發放年鑒、學生手冊、統計報表等紙質資料,公開有關校務信息。
(3)其他形式:其他還通過會議等形式實施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校務信息情況
學校已在《浙江大學校務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中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程序,并在網站上公開了受理程序。針對此類依申請公開類型的信息,全年沒有收到依申請公開的申請。
三、主要問題與改進措施
目前,在校務信息公開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有:一些單位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提高,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教育有待加強;各單位部門對具體承辦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隊伍建設有待加強;有關信息公開的基礎性工作有待完善。各單位部門要充分重視這些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結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一)加強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和培訓。當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時間不長,《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尚沒有出臺。我校走在全國高校前列,先行制定《浙江大學校務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編制了《浙江大學校務信息公開目錄》和《浙江大學校務信息公開指南》等,對學校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結合《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出臺,認真開展對相關信息公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進一步增強各單位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促進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和完善,不斷提升學校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二)繼續深化學校信息公開的內容。以涉及學校師生切實利益和社會關注度高的校務信息為突破口,繼續深入推進不同領域公開內容;在信息公開工作中,應進一步落實有關制度,如涉及學校重大改革和師生切身利益政策制度征求意見和聽證制度,進一步增強過程信息的透明度,體現民主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過程。
(三)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的基礎性工作。繼續完善學校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和信息公開的目錄等各項工作,提高師生員工對學校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以服務師生員工和相關社會公眾為目的,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豐富學校信息服務渠道,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積極探索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建設。